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数字〔2025〕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数据局、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青岛市通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山东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要求,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加快构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发展新生态,为教育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强省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有关要求,加快构建教育数字化发展新体系,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25年起,经过3-5年努力,“云-网-边-端”的一体化数智基座基本建成,全面支撑教育变革;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全流程,未来学校、智慧课堂等新型教育场景加速涌现;大中小学校人工智能课程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师生人工智能素养全面提升;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治理体系更加精准高效,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人工智能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省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构建纵横贯通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
加快实现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全域化、深层次应用,做好教育部国家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整合省、市、县、校数字教育资源,实现各级用户、资源、应用、数据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打造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和就业服务于一体的齐鲁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教育领域重点围绕课程教学、实践研学、多元评价、家校共育等提供支撑服务;职业教育领域重点围绕专业课程、教材资源、仿真实训、教师发展等丰富资源;高等教育领域重点围绕课程资源、数字教材、教师研修、“双创”指导等加强建设;终身教育领域重点围绕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发展,提升全民终身学习服务水平;就业服务领域重点围绕“数智就业”服务模式,创新融合支撑就业新场景,对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就业过程全链条、全景式、全时化就业服务和数据监测治理。
三、打造“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生态
(一)开设全学段人工智能通识课程。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分学段开展人工智能知识普及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研制中小学(含中职)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系统构建课程、师资、管理、评价等核心体系,建立师生人工智能素养监测制度,实现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全域覆盖。加快建设高校人工智能教育课程,支持高校开发建设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人工智能+”专业融合交叉课程,形成覆盖全面、层次清晰、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二)建设一流“人工智能+”学科专业体系。建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增设与人工智能紧密相关学科专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全学段、全门类基础学科专业深度融合,鼓励有关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其他专业”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支持高校建设数智化教学和创新实践平台。建立健全符合人工智能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探索实施“本硕”“本硕博”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数字教材建设和管理,分领域分专业研发示范性精品数字教材,鼓励学校、企业联合开发数字教材。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15个左右“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研究基地,开展智能教学理论、学科知识图谱、人机协同教育模式等探索实践。聚焦思政、科学教育、体育、美育、心理健康等领域和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打造10个左右教育领域专用大模型垂直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围绕“人工智能+学科”双向赋能、基础学科智能化重构、数字前沿沉浸式探索等,打造2000门左右线上优质课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