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基金全称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300ETF联接(LOF)A
基金代码
160615
成立日期
2009/4/3
上市日期
--
存续期限(年)
--
上市地点
--
基金总份额(亿份)
4.987 (2025/12/31)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4.987 (2025/12/31)
基金规模(亿元)
6.94 (2025/12/31)
选股风格
大盘—价值型(2023年3季)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
苏俊杰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二级分类
复制指数型
代销机构
银行(共30家)
代销机构
证券(共83家)
最低参与金额(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基金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ETF联接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各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4、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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