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集中领导,确保招录工作依法、依规、科学且有序地开展,支队成立了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引领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九个工作组以及各区市县招录点。办公室统筹九个工作组和各区县招录点推动招录工作的开展,以保障招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高效协作、有序推进。
二、招录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基础能力及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现场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录用、入职培训等程序进行。
三、招录计划
(一)招录人数:167人(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137人、文员14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16人)。
(二)招录岗位: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详见附件1),工作性质为聘用性质,执行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执勤备战和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四、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六)具备招录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服从招录方岗位调剂(在贵阳市范围内调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打架等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涉及民事诉讼案件尚未查清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近3年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曾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无合理理由从消防救援队伍辞职未满5年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4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9年3月2日以后出生),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5年3月2日之后出生);经市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政治机关批准,对通信、潜水、无人机操作、搜救犬训导、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35周岁(1990年3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4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九)优先录取条件
1.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人员。
2.具有特殊专业技能(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人员。
五、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在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微信搜索贵阳消防),“贵阳人才网”()转载。
(二)网上报名